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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胎医学协会特别声明: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最佳时机的质量指标
2022-06-01
作者:中国妇产科网
标签:
胎儿疾病
  
来源:中国妇产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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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定义为妊娠37周以内的分娩,是没有重大结构异常的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此外,早产占长期儿童发病率的一半以上。超过25项试验的累积证据表明,产前使用皮质类固醇可降低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脑室内出血、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和围产期死亡的风险,并可能降低儿童早期的风险如脑瘫的发病率。这些改善的结果导致早产新生儿的护理成本降低。除此之外,产前皮质类固醇的使用还可以减少其他产科干预而使早产新生儿获益。 在1972年发表了显示产前皮质类固醇益处的初步试验后的几十年来,临床对其给药的应用仍然有限。2013年,联合委员会(TJC)建立了围产期核心质量测量(Perinatal Care)措施03[PC-03]),用于评估医院在早期早产前的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率。到2017年,TJC 报告称,TJC 认证医院的产前皮质类固醇使用率从2012年的81.8%的早期早产稳步增加到2016年的97.8%。TJC在2020年淘汰了PC-03措施,大概是因为没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重要的是,PC-03指标的分子包括所有在早期早产前开始使用产前皮质类固醇但没有指定开始时间的患者,鼓励采取积极的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方法。 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的适当时机在临床实践中具有挑战性。虽然新生儿的益处在几个小时内就开始累积,但产妇产前皮质类固醇用药受益的时间往往在出生前1-7天内。相反,如果在临近分娩时用,产前皮质类固醇的用药效果反而与不良妊娠结果相关,包括新生儿NICU入院、小于胎龄、严重的儿童期发病率以及儿童期精神、神经认知和行为障碍。 最近的研究报告了早产前最佳时机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的低比率。来自加拿大的一项基于人群的研究发现,妊娠24-34周分娩的最佳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时间(定义为出生前24小时-7天)从1988年-1992年的10%增加到2008年-2012年的23%。在此期间,在小于妊娠34周的新生儿中,不适宜的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从7%增加到34%。来自美国的一项单中心研究发现,93%的分娩在妊娠24-34周时给予产前皮质类固醇疗程,但给药时间仅在40%。芬兰的一项基于人群的研究报告称,从2006年-2017年,<40%的早产新生儿接受了产前皮质类固醇治疗,超过45%的产前给予皮质类固醇疗程的病例最终在足月分娩。 总之,我们目前使用产前皮质类固醇存在一个重要的质量差距。因此,大多数早产儿都用过产前皮质类固醇,但只有20%-40% 在出生后1周内使用。此外,有人建议对最终足月出生的胎儿使用产前皮质类固醇可能是有害的。 2016年,在母胎医学协会(SMFM)年会期间召开了一次合作研讨会,以考虑高危妊娠的质量措施。研讨会执行摘要建议开发一种反映最佳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时间的新指标。在这里,我们介绍了研讨会提出的指标的测量规范,并讨论了其使用的优势、局限性和潜在障碍。此外,我们提出并批评了一个可能有助于防止过度激进的产前皮质类固醇给药的平衡指标。 建议的主要质量指标:产前皮质类固醇最佳时间给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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