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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3个月内不宜食用过量的味精           
产后3个月内不宜食用过量的味精
作者:徐蕴华 文章来源:《孕产期手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6 9:56:00

 食用味精是有益无害的,但产妇不宜食用过量的味精。这是因为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授乳的产妇在摄入高蛋白食物的同时,若再食用过量的味精,则大量的谷氨酸钠就会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谷氨酸钠能与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形成不能被身体吸收的谷氨锌而随尿排出,从而导致婴儿缺锌。婴幼儿缺锌不仅会出现味觉差、厌食等状况,还会造成智力减退、生长发育迟缓以及性晚熟等不良后果。可见,过量的谷氧酸钠对婴儿,尤其是12周的婴儿发育有严重影响。为了减少进入婴儿体内的谷氨酸钠,建议产妇产后3个月内不宜食用过量味精,以免造成婴儿的锌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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