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蕴华 文章来源:《孕产期手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13:4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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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心脏病是指分娩后心脏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如产妇感到心慌,胸闷,不能平卧,气急等,一般在产后24~28小时最为明显。产妇如在产前已有心脏病,心脏功能属于一级的(即轻度心脏病),1周后会完全恢复正常。心脏功能属于二级的(即心脏病在轻度劳动之后即有症状出现的),可能由轻变重,严重时甚至出现心力衰竭。 是哪些因素导致产妇心脏发生变化呢?答案是:在妊娠时,随着胎儿的发育生长,子宫必然增大,将心脏推向上方。在妊娠期间,心脏的工作量逐渐加大,心脏会略有肥大,心率也会加快。检查时,可发现心脏的界限加宽,有的还会出现杂音及早搏等。孕妇如能在产前做定期检查,那么在医生的监护下,轻度心脏病的孕妇一般能适应这种改变而进入分娩期。 分娩期是对心脏负担的考验,因为在临产时,每一次子宫收缩都增加心脏的负担。当产妇在用力屏气使胎儿娩出时,产妇血压上升,肺的循环压力加大,氧的消耗量增加而得不到充分补充,这时产妇会出现青紫现象。当胎儿娩出,胎盘排出,子宫骤然缩小,原来与胎盘建立起来的血循环也一下子停止,这时子宫内的血液突然都进入母体的血循环,加上因横膈下移,心肺的位置也相应地回到孕前的位置,这一系列的变化,一颗健康的心脏尚可胜任,但对心脏病患者就会成为使病情加重的直接原因。 对于患有心脏二尖瓣狭窄的产妇,在产后还可能引起急性肺水肿,对于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的产妇,在产后往往会加重病情,甚至发展到心力衰竭。因此,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最好在预产期前2周住院待产,在医师的指导与监护下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产后还需观察到心脏恢复正常后方可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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