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病必须治愈后才能受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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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蕴华 文章来源:《孕产期手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12: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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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带病妊娠,不仅对本人有害,可使病情加重,而且还会危及胎儿。不过,也并非所有的慢性病人都不能妊娠。因为,有些慢性病短时间不能治愈,但经过合理、恰当的治疗,待病情好转后,也可以妊娠。这些疾病主要有: 贫血 在妊娠前如发现患有贫血,首先要查明原因,确定是嘱于哪一种原因引起的贫血,然后进行治疗。如系缺铁性贫血,要在食物中增加含铁和蛋白质丰富的食品,如仍不好转,应服用铁剂,待贫血基本被纠正之后,即可妊娠。 高血压病 在受孕前应按医生嘱咐进行合理治疗,把血压控制在允许的水平,自觉症状基本消失,即可以妊娠。但应比一般孕妇更加注意孕期检查,经常测量血压,并提防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 肾脏病 严重的肾脏病均不宜妊娠。症状较轻且肾功能正常者,经医生允许可以妊娠,但要经过合理治疗,必须把浮肿、蛋百尿和高血压等主要症状控制住,妊娠后也应警惕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 肝脏病 对于迁延型慢性肝炎,如病情轻微、肝功能正常,病人年轻,体质又好,经过适当治疗,也可以妊娠。但在妊娠后,应坚持高蛋白饮食和充分休息,加强孕期监护。 糖尿 一般情况下,妊娠会加重糖尿病的病情,而且危害胎儿,所以严重糖尿病病人不宜妊娠。但如属于轻型,不用胰岛素就可以控制住尿糖,或虽用胰岛素,但用量不大,无明显肝、肾、眼底损害者,体质也好,可以在正确治疗控制好血糖的情况下受孕。孕后要加强产前检查和自我保健,饮食控制更应严格些,并要取得医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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